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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怀表文学www.laohuaibiao.com提供的《听哄》30-40(第11/19页)
会更多些。
另一边。
等赵又驰走了,周围又恢复安静了,宋晚清躺在沙发上想着屏幕里站在散台旁的裴斯延,一整晚都未眠。
她每天都会把自己弄得非常忙,这样就不会想到他。
本来都快慢慢能把他忘了的,没想到仅仅隔着屏幕看他一眼都能功亏一篑。
他好像在故意不让她忘了。
因为有一次,她知道他来了巴塞,并且就在她身后的不远处。
那时候是圣诞节,宋晚清自己去超市采购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门口放了个粉色包装的快递盒。
陌生的快递她不太敢拆,但粉色的包装总觉得应该不会是恶作剧,便在家门口拆了。
打开后是一副淡粉色手套和围巾,她喜欢的颜色。
最下面还有一张白色贺卡,写的‘圣诞快乐’的中文字。
很工整,她一眼就认出了是裴斯延的字迹,立马就转头看了看四周。
之前他还总说她偷听技术很差不会躲藏,可他的技术好像也没好到哪去。
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躲在楼梯边上还露出了一边身子,因为没戴手套,插进棉服口袋里的手冻的都有些红了。
真的很笨,送她手套自己却不带。
她扬起唇畔,真的很想上前问问他在那等多久了,手套自己都不带干嘛还要给她买,毕竟她也不太爱戴这些东西,总觉得很不方便。
那时候又是下午,楼道里铺满了一地的阳光。
两人就这么一个站在暗处一个站在明处,都知道对方发现了自己,却又都躲藏着不肯迈出第一步。
从而阳光散去,门开了又关,楼梯边的身影出现,两人将离得最近的一次变成离得最远的一次。
这也是他们分开的时间里,唯一的一次‘见面’。
*
后面第三年的六月二十一号,赵又驰挑了宋晚清生日的这天向她告了白。
她说她不喜欢弄生日觉得很麻烦,他就在家偷偷为她做了一桌子的菜,还订了个淡粉色的蛋糕。
就他们两个人。
一开始还在聊各种有趣的事和拌嘴,后面在她闭眼许愿的时候脖子上多了条项链。
这条项链价格并不便宜,还需要提前预约,关键是她只随口提过一嘴。从这个时候开始,她就知道接下来赵又驰要说什么了。
一个男的不会没有任何目的的对你好的。
赵又驰为她做饭、陪她逛街购物、记住她的生理日期、每年的情人节都送她花。在学校的时候总是会去找她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她要熬夜做作业的时候他也在旁边陪着她,怕她做着做着困了就给她讲讲笑话,明明自己都已经困得半死。
她很感动,但她知道感动不是爱,所以说过让他别再为她做太多的话,也试过保持距离,可他总是不听。
这点,她总觉得和裴斯延很像。
再后面他又拿了束玫瑰花向她告白。
告白的时候他其实说了很多感人的话,但她看着玫瑰花就突然失了神,很不浪漫地想到了某人说得香菜。
赵又驰以为她很喜欢玫瑰,就说了句以后为她种一院子的玫瑰。
可她听了,只想到了某人说过的那句话——
“吃不完的话就拿回去种,种一院子的香菜。”
所以她下意识笑着回了一句:“我不爱玫瑰,玫瑰太俗,或许可以换成香菜。”
赵又驰因此再次会错了意,以为她变相答应了他的告白。
“姐姐,意思是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宋晚清摇摇头,“抱歉,在心还没彻底腾干净之前我不会想要谈恋爱的,这对你对感情都不公平。”
赵又驰有些不可思议,“你还喜欢他吗?三年前他那样对你你还喜欢他吗?我哪点比不上他让你这么忘不了他?”
她说她没有忘不了他,只是他这个人和留下的记忆都像是一棵树。
他是根,他给她的记忆是枝叶。她不想再强迫自己忘了那些事情,那太痛苦了,只想等枝叶慢慢掉落,再连根拔起。
所以她没有忘不了他,也不会忘不了,还是那句话,时间问题。
作者有话说:
“一直在走各种极端和裁判自己”出自顾城-
因为眼睛发炎去医院看了眼睛,所以这两天都不太能一直对着电脑,只能过两天再更多一些呜呜呜抱歉抱歉宝贝们!!!!!
第37章 听哄
日复一日, 年复一年,还算有盼头的日子就这样过了几个四季。
赵明望和温惠蓁是领了证才出国的,两人在宋晚清二十二岁时在巴塞举办了婚礼。
看着温惠蓁穿上婚纱的样子, 宋晚清是觉得很漂亮的,但还是觉得魔幻更多些,从未想过有一天竟会参加妈妈的婚礼。
她拍了照片本没想过发给宋光承,结果宋光承那天开口问她要了, 还说温惠蓁穿上婚纱的样子真好看, 确实应该跟了人老赵, 哪像他,以前结婚的时候别说婚纱了,就算是一套稍微华丽点的裙子都给不了她, 也想开了, 或许两人离婚确实是对的选择,只是离婚的方式确实是有些残忍了,也竟然让他在五十岁的年纪又长大了一次。
后面几年, 大学毕业后的宋晚清没有接着往考研的方向走,而是去了一家广告公司上班, 因为她自知自己不是一块学习的料,所以也不想浪费时间。赵又驰也有自知之明,所以一毕业也去了游戏公司上班, 都过的很忙很充实。新组成的家庭也越来越幸福和睦, 一切好像真的在正轨上了。不过所待的地方确实不是心中所想, 在巴塞工作了两年之后, 宋晚清和赵又驰商量了下还是决定回国发展。
办好离职手续的这天, 宋晚清和一位名叫Bess的女生坐在茶水间聊了一个多小时。
都知道, 去到新的地方或者是出了社会之后想交到一个知心朋友其实很难, 而Bess是她来到巴塞交到的第一个可以用‘朋友’来形容的女生,所以两人到了分别的时候都会格外伤感,但人这一路,就是会不停的和人分别。
Bess是个很可爱很温暖的女生,也特别坚强,不爱哭,可是道再见的时候,她红着眼眶用蹩脚的中文对宋晚清说了句:“宋,记得想我,我会永远记得你。”
宋晚清眼睛也泛了酸,上前抱了抱她,“会的,我也会永远记得你,Bess。”
“还有,宋,你如果找你手机里那个男人当男朋友了,要记得请我结婚。”
伤感的氛围突然就少了一半。
宋晚清松开拥抱无奈失笑,“Bess,是邀请你参加婚礼,不是请你结婚,这中文谁教你的?我保证不打他,还有,我手机里那个男人是谁?我哪来的男朋友?”
Bess用手比划了下,还是说回了英文,“就是很高,长得很帅,穿着白大褂的那个男人,我那几天可是天天都有看见你在看他的照片,我就以为你们两个之间有故事,到后面可能还会成为男女朋友,毕竟你们真的很般配,难道我猜错了吗?”
有一点没错,就是之间真的有故事,宋晚清回想到那张照片时稍稍低下了头。
那张照片是前不久唐诗愉和闻淮凛一起去心理医院找他的时候偷偷拍下的。
他的身型一向很优越,颀长,宽肩窄腰的是个非常好的衣服架子,白大褂穿在他身上显得有几分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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