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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首富亲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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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照进大大的窗子,泄下金灿灿的橘光。

    宋轻许站在厨房的中央,用手里的木勺轻轻搅拌着锅子里的酱汁。片刻后,她把早就切好的半盘胡萝卜拨进锅子里。

    最后一块胡萝卜很倔强,扒着盘子边不肯掉下去。

    少女扎着松垮的马尾,执勺子的右手轻轻捏起它,强行丢进去。

    胡萝卜咚的一声掉进锅里,飞溅起的酱汁报复似的落在食指上。

    “嘶——”她迅速打开凉水冲掉,却还是疼得皱紧了眉头。

    又搅拌了一会儿,她舀起一勺,放在鼻尖闻了闻。

    继而满意地点了点头……嗯,挺臭。

    【宿主,你的厨艺,再不精进,就要被惩罚了。】

    一个机械性的声音从脑海中传来。

    宋轻许高高挑起眉头:“怎么,我已经很努力了。可能力有限,水平不佳,我有什么办法?”

    【何止水平不佳?这闻起来,分明就是煮屎。】就连一贯没有波澜的系统音,都透着浓浓的嫌弃。

    宋轻许撇撇嘴:“这是咖喱。”

    系统无语。

    她清了清嗓子:“破系统,你下发的任务是给目标人物做饭,又不是去选米其林三星厨师。我以为,做熟了能吃就行。”

    系统沉默许久,丢下四个大字:【下不为例】。

    宋轻许暗自轻喜,把咖喱酱浇在饭盒里的白饭上。

    然后关掉了已经植入她大脑一个月的“舔狗女配系统”操作界面。

    一个月前,宋轻许看了一本清新的睡前读物,是一篇校花女主+偏执校草男主的救赎校园文。

    文中男主凌也原生家庭非常不幸,养成了偏执霸道、阴晴不定的个性,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年。

    而女主沈樱则娇软可爱,是个治愈系的小天使。

    这样的搭配本来是宋轻许最喜欢的类型。

    可作者为了衬托男主凌也的偏执凶狠,在文中安排了一位舔狗女配,好死不死,跟宋轻许同名同姓。

    这代入感一下就上来了。

    文中的天苓市寸土寸金,有钱人多如牛毛。而原主,则是天苓首富宋适如的孙女儿。她自小父母亡,是爷爷最宠爱的掌上明珠。

    然而,自从初中时,因为一次无意为之的英雄救美,原主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凌也。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原主怕他自卑,甘愿在他身边装了四年穷。他打架惹事,她便帮他暗中平事。他逃课记过,她便去校长那里求情。就连他追求校花,她也毫不在乎,一心只想为了他的幸福而成全。

    可惜凌也眼里只有女主沈樱,对原主的付出毫不领情,甚至视如草芥。

    他撕烂了她亲手缝的球衣,又打翻了她辛苦做的午餐,最后还把她字斟句酌的情书贴满了学校的每个角落。

    自始至终,将她的尊严牢牢踩在脚下。

    倒贴四年,就为了换个这样的结果?

    宋轻许越看越生气,合上书仰天长叹:“我就想问问,舔狗女配什么时候能觉醒啊???回家继承家产不好吗???为什么要天天绕着这个中二病渣男转啊???”

    话音未落,她眼前一黑,就穿越到了这本书里。

    成了那个,舔狗女配。

    顺带着,脑内还绑定了“舔狗女配自我修养系统”。

    这个系统以保持原文设定、严防女配觉醒为己任,不停地给宋轻许下达任务,按头让她当舔狗。

    这一章,学校组织高二的学生们去郊游,中午要一起品尝学生自己带的便当。由于凌也的父母不在身边,原主便主动提出要亲手给他做饭吃。

    于是,系统就下发了这个为凌也煮饭的任务。

    但是,当宋轻许领了任务,来到凌也面前,礼貌微笑表示要给他准备便当时,凌也却不屑地一笑,说:“同学,咱们是去爬山,又不是去农场喂猪,你做的饭多半用不上。”

    引来一片群嘲。

    宋轻许并不记得原文里有这句台词。换言之,她穿进来之后,凌也对她的侮辱可以说是变本加厉。

    太损了也!

    想到这,宋轻许更来气了,又低头摆了些海苔碎进去。

    凌也那小子——吃屎都便宜他了。

    就在此刻,门口一声轻响,江寂白迈步进门,看到的正是这一幕。

    穿着白色睡裙的少女赤足站在料理台前,认真地在做着料理。阳光照下来,白皙的脚趾被镀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色,可爱地蜷缩着。

    可是这一屋子味道——

    风尘仆仆出差回来的男人,眼底飘过一丝嫌弃。

    小丫头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肩膀一缩,赶紧低头扣好饭盒的盖子,很不自然地叫了一声:“小、小叔叔。”

    “小鬼,”作为这座大房子的主人,江寂白眯了眯眼睛,打量了一下他许久没回过的家:“你在用我的厨房做什么黑暗料理?”

    江寂白的父亲江柏松和宋轻许的爷爷宋适如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宋轻许父母双亡,从小便在爷爷奶奶家长大。可近来,宋老爷子身体抱恙,带着老伴一起到国外疗养,便把孙女儿托付给了江寂白。

    论人设,江寂白是天苓市有名的富二代、贵公子,锦衣玉食、精致富贵。

    论辈分,她该叫他一声,小叔叔。

    起初,听说要带孩子,江寂白是一百个不愿意。他很讨厌小孩,尤其是十六七岁的小女生,正是中二叛逆的年龄。

    好在老爷子临走前,将自己跟江父一手创办的集团也全交托给了他。

    他便以工作忙为由头,接了宋轻许到家后,就把自己外放到欧洲出差,一去就是大半个月。

    回国前,他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以为大半个家会被小孩拆掉,又或者,一开门,一群学生在家开party,男男女女抱在一起,给他一个大大的surprise。

    但是还好,家里很干净,甚至比他走之前还要整齐。

    只是厨房这股味道……

    他补了一句:“小鬼,你在煮屎吗?”

    宋轻许一双大眼睛眨了眨,呆萌地摇摇头:“我在准备明天郊游带的便当。”

    “我听说了,你们学校明天要组织郊游的事。”江寂白出国之前,特意嘱咐助理,以宋轻许二叔的名义,潜伏进了她的班级家长群。

    他依序摘掉手表、袖扣,沉声说:“以后再有这种事就跟我助理说,他们会帮你预备好。”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语气也不太友善,弦外之音,不要再折磨他的厨房了。

    宋轻许环顾了一下被她摆弄得乱七八糟的料理台,又闻了闻屋里刺鼻的味道,自知理亏。

    算一算,她这位小叔叔,刚好25岁而已。单身的男人,正是生活丰富的年纪,家里住了她这个小孩,肯定有诸多不便。

    原文里,原主在江寂白家里住没多久,便跟他这位小叔叔闹僵了,最后更是为了倒追凌也,拎着箱子自己搬出去住了。

    江寂白就像送瘟神一样把她送走了。

    何况现在,他刚刚出差回来,看到家里便被她折腾成这样,心里肯定是压抑了不小的怒火。

    宋轻许不想惹他不快,更不愿被这位小叔叔赶出家门,赶紧把锅碗瓢盆摞在一起,端着去了水池边:“谢谢小叔叔,我马上把这收拾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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