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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于此,裴阚寻觉得他应该尽到一个当男朋友的义务,于是他立刻下车走了过去——还不忘拿着车后座的薄外套。

    等走到简雾身边,立刻披在了她身上。

    车上没伞,只好拿这东西当防晒衣了。

    “学长?”简雾不明所以,扭头看他:“你干嘛?”

    女孩儿长长的头发绑了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和锁骨,微微侧头时,优美的线条近在咫尺。

    恍若身上都匍匐着淡淡的茉莉花香气,只是现在,被外套遮住了大半了。

    出于一些不可告人的小心思,裴阚寻甚至帮着她把拉锁都拉上了,让外套的高领严严实实的挡住了女孩儿秀气的脖子和一半下巴。

    他肩宽骨架大,衣服穿在简雾身上空空荡荡的,就像把大人的衣服给小孩儿穿一样。

    但却让人看着分外满足。

    裴阚寻微笑道:“防晒。”

    “啊?可是我不用防晒啊。”简雾懵懵的:“再说,不是快到了么?”

    她指了指不远处的车。

    裴阚寻沉默,很快找了另外一个理由:“车上开空调了。”

    “比较冷,你穿着保暖。”

    ……

    大夏天的保暖,真有你的啊大神。

    不过出于对男朋友好意的照顾,简雾还是没有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索性乖乖的穿着了。

    裴阚寻也没有胡说,开了空调的车厢内是真的有点冷的。

    她胳膊缩进了长长的外套袖子里,感觉自己都被男生的味道给包围了。

    宽大的外套上面都是独属于裴阚寻的柠檬香。

    简雾看着男生修长的大手握着方向盘,流畅的在车群中穿梭便有些好奇:“学长,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的啊?”

    “很久之前就会,高考结束后去考的驾照。”裴阚寻顿了一下,问她:“你会么?”

    心里想的却是如果简雾不会的话,他正好可以教她。

    就像她教自己写书法的时候,手把手的。

    然而简雾的回答却让人有些失望。

    “会哦,我也是高考结束后考的,每科排队都要排好久。”回忆起那个时候,简雾还有些闷闷地抱怨:“人太多了。”

    ……

    这就没办法了。

    创造不出来机会了。

    约好的餐厅离简雾家里不远,开车十几分钟就到了。

    也就是说,还没等裴阚寻成功的想出第二个话题的时候就到了。

    眼见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的开心下车,他有些茫然地跟着。

    到了餐厅见到简雾那个名叫‘赵迦’的最好闺蜜和她的男友,裴阚寻也是囫囵又随便的看了一眼,然后随波逐流的打招呼,握手,坐了下来。

    他不爱说话,专注的吃东西,想了想,又戴上手套给旁边的简雾剥虾拆螃蟹。

    这是海鲜餐厅,吃的东西都挺麻烦的,反正他也没事,干脆就服务女朋友了。

    但裴阚寻这沉默又二十四孝的疏离模样,多少让在座的人有些不适应。

    赵迦一向是个爽利又强势的姑娘,在和简雾十余年的友情生涯里一贯都是护着她生怕她吃亏的国宝级闺蜜。

    她们家省心又乖巧的雾雾第一次谈恋爱,她本来想帮着好好‘拷打’一番瞧瞧人品的——管他是不是大神什么的,都甭想逃过她的盘问。

    可真的见到裴阚寻本人了,就算社牛如赵迦,也不得不说是有些怂了。

    实在是……这男生看着太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明明也算是‘为什么说什么’,但基本每句话都不超过五个字,周身好像萦绕着一圈淡淡的真空层。

    很难让人琢磨到他到底在想什么。

    就,莫名给人一种又单纯又深不可测的感觉。

    啧啧,不愧是一群人口中的‘大神’,够高冷的。

    不过幸好他在看向简雾的时候,黑眸上浮着那层淡淡的疏离感就会破冰,有种春暖花开的向往和宠溺。

    一顿饭下来,赵迦也基本放心了。

    她对男女关系有天生的敏锐度,能看得出来这所谓大神在她们家雾雾面前还是很听话的。

    甚至,未来还有当狗系男友的潜质呢!

    吃的有点多,四个人分开之后,简雾和裴阚寻手拉手的在商场里面散步消食。

    这大热天除了有空调的商场以外,别的地方还真没什么好溜达的。

    裴阚寻像是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牵手,无论去哪儿都喜欢牵着,而且还必须得是十指相扣的牵着。

    每次走进一家店里简雾去试衣服他才依依不舍的放开,等小姑娘试完衣服出来的时候又立刻重新牵过去。

    就,好像得了什么不牵手就会死的大病。

    也亏得是商场里很凉快,要不然简雾是真的无语凝噎到想要发火了。

    “裴阚寻。”她开始尝试着不叫他‘学长’这么笼统的称呼,哭笑不得:“你干嘛要一直拉着我?”

    “喜欢。”裴阚寻简略的回答,说完后慢了半拍的想了想,然后问她:“你不喜欢拉手么?”

    ……

    他亮晶晶的眼神,多少让人有点不忍心说‘不喜欢’呢。

    “也不是不喜欢,就是,”简雾嘟了嘟唇,晃了下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你不觉得很不方便么?”

    “例如,我现在想去买杯奶茶。”她指了下不远处排队的店面:“你拉着我都没法去了。”

    这也许就是谈恋爱和之前生活的一个区别吧。

    之前想喝奶茶可以直接跑去买。

    现在得和男朋友打声招呼,让他松开自己的手才能去买。

    或者,也可以是男朋友充当苦力,帮着自己去买。

    像是此刻的裴阚寻,就特别想干这个活儿。

    “你在这坐着。”他放开她的手:“我去排队,你喝什么?”

    简雾想了想,没和他客气:“啊,红豆冰沙好了,谢谢哦。”

    目送着男生修长的身影混进排队人群里,简雾忽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

    前不久在密室逃脱结束后的场馆外,裴阚寻也是这么排队去给她买冰淇淋的。

    名不正言不顺的时候都那么自告奋勇,更别说现在了。

    奶茶店很火,裴阚寻排队十几分钟才买到一杯红豆冰沙,拿回来后第一件事是用纸做的杯套垫好冰凉的杯子递给她。

    第二件事就是重新牵手。

    ……

    好吧,喜欢牵就牵吧。

    简雾也无语了,默默地低头喝奶茶。

    回到家后,简雾上网搜索‘男朋友特别喜欢拉手是怎么回事’,结果词条下弹出了一堆让人面红耳赤的秀恩爱留言——

    ‘原来还真的有人问这种问题?恕我直言,不是故意秀那就是第一次谈恋爱的雏,姐姐告诉你,你男票这是渴望亲亲抱抱举高高呐。’

    ‘过来人来秀一句,男生不可能只单纯满足于拉手的,现在是拉手,之后就是接吻,然后就是doi了。’

    ‘喜欢拉手就是太喜欢你啦,皮肤接触饥渴症听说过没有?’

    ‘不得不说,我和我男朋友刚谈恋爱的时候他也是超喜欢拉手,大热天的也得拉手,都快粘在一起了,后来我亲了他一下,啧啧,接下来我就不说了,各位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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