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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秋日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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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铃声划破片刻温情,魏闻声玩味地将张东流的名字递到白许言面前给他看了一眼,抵食指到嘴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把电话接起来。

    白许言莫名紧张,盯着他的表情试图猜测张东流这通电话的内容和用意。

    他上午对李灵杰表现出了过于明显的合作倾向,此时再找魏闻声,是希望借助赫斯给司明施压以抬高价格,还是终止合作的预兆?

    魏闻声听着电话那头的张东流说话,脸上不辨阴晴,最后只笑着答:“好啊张总,明天见。”

    挂了电话对白许言说:“张东流约我明天见面。”

    白许言深吸一口气,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屏住了呼吸:“他找你做什么?”

    “能做什么,无非是谈你手里那个项目呗。”魏闻声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嘴,就将目光聚焦在白许言青肿的右手上:“你在飞灵上大小周?连双休都没有?你这个领导够法西斯的啊,明天是周末,我以为他怎么也得等你好的差不多了吧。”

    白许言摇头:“是有双休的。”他解释道:“张总目前还没有叫我明天加班。”

    他自己心里也打鼓:张东流是打算绕过他直接和魏闻声联系吗?

    魏闻声挥挥手:“那他还算是有点良心,不过不找你,估计又要找你那个不靠谱的同事。他怕是急了,这么几天也不想等。”

    白许言沉默:张东流是还没找到他,还是因为看了他上午的反应,已经打算将他排除在这件事之外了?

    可这项目毕竟是由他负责的。

    白许言意识到,他其实是很不希望因为这件事和魏闻声留下什么矛盾的。

    他祈祷他们之间的这次重逢就像是滑过光滑物体表面的水,太阳一晒就蒸发的干干净净,不要留下什么痕迹才好。

    爱和恨都很强烈,强烈就会深刻,只有点头之交才是安全的。他们曾经的那些纠葛本都已随着五年时光渐渐褪色,不该因为重逢乱了分寸。

    他一脸凝重落在魏闻声眼中没什么来由,只当是累了。

    魏闻声便说:“我送你回家。”

    不是个问句。

    白许言试图拒绝:“我可以——”

    “我送你回家。”魏闻声第二次说。

    他语气中的不容置疑让白许言一阵无奈,最终还是站起身来:“那我先去结账。”

    魏闻声在一旁抱臂看着他,白许言低头时略长的刘海挡在眼睛前面,软趴趴的搭在脑门儿上,看起来乖顺柔和,像某种人畜无害的动物。

    然而哪一种可爱的小动物是长成红配绿花色的,鹦鹉吗……

    白许言转过身来,把手机塞进自己能装下半个地球的休闲裤口袋里。走一步,口袋跟着晃一步,里面叮当作响,估计起码装了钥匙纸巾眼镜布,魏闻声一听就笑了。

    白许言抬眸看他,琥珀色的眼睛里淡淡地疑惑。

    “没什么,”他率先背过身去:“这家的西餐味道不错。”

    转头却叹:你啊你啊,这么多年了,身边人来人往这么多帅哥美女,你咋就跟这个红配绿的木头桩子过不去呢。

    *

    木头桩子思绪很乱,心事重重,一时间许多想法打架,乱糟糟搅合在脑海里。坐进副驾驶,彻底缄口不言装木头。

    车里和餐厅里到底不一样,一个是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一个却是狭小密闭的私人空间。他二人之间的距离虽然没有缩短,但氛围却一下子变得不同了,白许言生出种他心里藏着那点事要无所遁形错觉,连魏闻声的眼睛都不敢多看。

    他平时就不怎么爱说话,沉默起来并不显得很奇怪。魏闻声没多想,只当他累了,由他一个人安静地坐着。

    这车让魏闻声自己改了内饰,换得比出厂原配置更有质感。开了几年,略带刺激性的皮子味早散了,座椅表面逐渐变得柔软细腻。人坐进去会就被皮质包裹,像是整个人都要陷进去一般。

    白许言本就在病中,上午跟着折腾了半天,体力耗尽。现在吃饱了饭坐着,血都涌进脑袋里。车座太舒服,他在车上晃着晃着,居然困了。

    他强撑着咬咬舌尖,念着总不能真把魏闻声当成司机使唤,无论如何并不想睡。然而车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响起温柔舒缓的轻音乐,流淌的钢琴声仿佛轻轻抚过皮肤的温泉或海浪。他控制不住地打个哈欠,吸进来一股淡且熟悉的木质香气,令人安心,让人想起某个冬夜里干燥而温暖的怀抱。

    他陷入其中,渐渐沉沦。

    魏闻声看一眼睡着的白许言,呼吸里尚带一点感冒中的鼻塞,或许是有点憋气,在梦中还微微皱着眉头。

    他把车速放缓,远远看见红灯就直接转弯,绕行将近一个半钟头,车都没遇上刹停的时候。

    当然也没开到白许言家。

    一路朝西走,直到阳光都迎面照进车里,晒得睡梦中的人额头上生出一层薄汗。

    白许言咳嗽两声醒来,睁眼时恍惚一阵,嗓子很干,说话都带着毛边。

    “这是在哪儿?”

    魏闻声目不斜视:“在车上。”

    白许言被噎了一下:“我知道。”

    魏闻声清清嗓子:“车在回你家的路上。”

    白许言转头看着窗外,盯着外面陌生的景物发蒙。

    他家在这个方向?

    魏闻声打方向盘转弯:“堵车,绕了点路。”

    等汇入反方向的车流,他用一根手指点了点放在主副驾之间凹槽里的保温杯:“早上灌的,我没喝过。”

    白许言道了声谢,把杯子拿起来。

    藏青色的保温杯表面点点白斑,是在长期使用中,岁月留下的自然痕迹。

    这保温杯还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冬天,他送给魏闻声的。

    魏闻声这人爱显摆、爱漂亮,但东西总是用得很仔细,轻易不会换掉。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念旧。

    保温杯没用什么保护套,但杯身上一个磕碰的坑都没有,之所以会掉漆,大概实在是用得太久了。

    兴许是睡得懵了,脑子还不太清醒。白许言摸着杯身,忽然冒出一句来:“质量真好,十年都没坏。”

    一直目视前方地魏闻声握方向盘的手顿了一下,车身几乎不可察觉的偏了点方向,他轻轻扶正,笑道:“哪有那么神,早换了,漏水。”

    杯子漏水这话是真的,但是还有些事他不打算告诉白许言。

    和他分手的第二年,这杯子在上班路上忽然罢工。那年他刚交了房子的首付,还没买车,上班下班都一手提公文包一手拿着保温杯挤地铁。杯子突然造反的时候就捏在他手里,正好赶上冬天,喷洒出来的滚烫热水全让毛衣吸进去,烫伤严重。

    他不得不在上班路上转道请假去医院,急诊把毛衣剪开的时皮肉已经开始有溃破的迹象。医生给他上敷料,看见他手里还攥着那个罪魁祸首,哭笑不得:“扔了吧小伙子,烫一次还不够啊。”

    他一边努力表情管理,一边点头应声。

    “是啊,该扔了。”

    但当时留下的一点烫伤的痕迹和那个坏了的保温杯都还在他这里。

    魏闻声余光看到白许言摸着杯子沉默,忽然有点后悔:告诉他干嘛呢,就说还是原来那个算了,反正这两杯子长得一模一样,以至于他都不敢把它们放一起。

    怕弄混拿错了,再把自己烫一胳膊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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