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怀表文学 > 悬疑灵异 > 爱在沉梦初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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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忆晴或许不曾考虑过会再生一个孩子,所以心血全部花在了培养杜玟上;杜玟非常优秀,杜彧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没机会像姐姐那么优秀了,当然,他对“变优秀”这件事也不怎么上心。

    他幼年时,大概五六岁吧,杜玟带他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他和一群同龄孩子跑到花园里玩,忘了时间没能及时回到会场,佣人把他们带回客厅后,每个小朋友都被父母带着回家了,只有他一个人坐在那里等姐姐。

    杜玟早就走了,走的时候完全没有找过他。

    他很怕姐姐就这么不要他了,所以他哭得厉害;后来杜玟还是来了,姐姐摸着他的头说,阿彧,以后还敢乱跑吗?

    他说不敢了。

    杜玟说,阿彧要记住哦,姐姐可以没有阿彧,但阿彧不可以没有姐姐。

    他说,记住了。

    于是杜玟才捏捏他的脸蛋,帮他擦干泪珠,带他回家。

    十五岁那年杜玟送了他一本日记本,让他写心事。那会儿他已经不是傻子了,他知道杜玟会看,所以他写了杜玟想看到的内容;比如青春期,关于学校、朋友、女孩,抱怨、苦恼和秘密。

    从懂事起,他和他姐姐的生活就像在较量。

    杜彧是怕他姐的,在他心目中,杜玟无限接近于疯女人,而且她对男人的品味很糟糕,奇差无比。

    后来他找了个借口搬出去,他们的关系总算得到缓和。

    除了姐姐,他还有一大堆亲戚,其中大部分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大家庭里最宠爱他的人是外公,他的外公是个用一切伟大的词来形容都不为过的人。据说孙辈里他最得宠,因为他长得像某个早逝的叔叔,那曾是外公最爱的一个儿子。

    外公的公司研究的第三代生化人就是模仿着那位叔叔模样制造的,他见过测试版,老实说和是自己蛮神似,所以他坚决不会使用,也不希望这款生化人被推广。

    以上是他的家庭关系,没有外人想象的错综复杂,他的个性纯粹是他的不思进取造成的,和旁人无关;他没有活成家人期许中鲜亮的绿树,他是树荫底下一朵阴沉的蘑菇。

    话说回来,这家俱乐部真够大的。杜彧逛了两个小时,还没走到能见日光的室外。

    船舱划分为了无数个大小不一的房间,他在最底层,这一层的房间小而阴暗,陈设简陋,只配备了基础的工具器械。

    有些房门没关,他路过能听见里面传出的惨叫声。

    当人类把砍头、剥皮、生切、放血这些行为加之于同类身上时,场面总是比家禽家畜屠宰场触目惊心百倍。

    杜彧没有驻足,匆匆过眼,接着往上走。

    第二层相较于底层,房间面积更大,光线更明亮,这些房间里的人也更文雅,他路过尽头的房间时,闻到了浓郁的肉香味,里面的人在烹饪一块大腿肉。

    到第三层,没有房间了,一条宽阔长廊直通到底,两侧各有一扇门。

    他没走多深,碰巧撞见艾莉卡从左边的门里出来。

    杜彧记得价目表上,收费标准是按照楼层决定的,底层最便宜,二层中档,第三层是天价。

    他本来觉得自己帐户里的钱不算少,可也不够在俱乐部敞开手脚花的。

    假如以他的家世都不能在这里随心所欲,那这间俱乐部的消费者究竟是哪一群人,便很好推算了。

    艾莉卡是部门经理,只服务于使用第三层的高级会员。

    她迎面走来,向杜彧礼貌问好:“杜先生,都准备好了,请您跟我这边来。”

    杜彧其实不知道他将会看到什么,他属于临时入伙,还是抢了别人的货。

    他重点申明一下,他本人对于厮杀、旁观他人受折磨,毫无兴趣;只是他无权叫暂停,艾莉卡宣读手册是提醒了两遍:俱乐部的铁律如此,猎物一旦进了笼子,客户绝不可以反悔和中止游戏,仅允许规则内的介入。

    俱乐部不在乎他杀了上一任买主,同样不会在乎他被杀;买主既是猎人,也是笼中物。

    他们不在乎任何生命。

    杜彧也很头疼,他怎么又被卷入没有常理的荒诞世界了,他希望郁臻在第一轮顺利活下来,这样第二轮他就能进去改变结局了。

    在艾莉卡的引导下,杜彧和她上了4楼,进了舒适的包间,在属于他的位置落座——这位置原本属于那个说话很讨厌的男人。

    坐他对面的是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她的怀里抱着一只长毛黑猫。

    贵妇斜眼瞧了瞧他,端起茶杯道:“我是更满意严的,他很有礼貌。”

    杜彧不知道“严”是谁,可能是那个死人吧。他强打起精神说:“抱歉了,我没有礼貌。”

    贵妇翻着白眼转过头去。

    艾莉卡操作一番,一块浮空的巨大投影展现在他们眼前。

    杜彧看到了满屏的血——也没有满屏那么夸张,只是画面里的人满身是血。

    他凭身材和五官轮廓认出了那是郁臻。

    “他快死了。”贵妇说,她搁下茶杯,抚摸着猫的背脊,黑猫舒服地眯着眼。她又说:“你这局一定会输给我。”

    作者有话要说:

    1:“我认为人类都是变态的,这是我事业的基石。”这句话出自好莱坞导演大卫芬奇,当然我也没听他亲口说过哈。

    第48章 猎杀俱乐部(十) 咬死他

    比较遗憾, 郁臻满身的血都是他自己的。

    他经受过训练,运动神经发达,远比一般人身手灵活矫健, 但终究只是普通人类;身负重伤面对一群亡命徒, 不敢硬碰硬。

    假如他的肚子没被剖开塞药, 与那23个人对峙尚有几分胜算;但现在, 一打二十三, 或者胁迫人质冲出重围, 简直是天方夜谭了。又不是拍动作片,他哪里有那种钢铁般的意志。

    郁臻咬牙做了一个对自己相当残忍的决择。

    他没有冒然进入剧院, 而是躲在手术室里, 用刀片割断了缝合线和血痂,手指拨开切口, 把植入的异物取了出来。

    过程不赘述,非常疼, 他意识昏聩了五分钟之久。

    他最怕痛, 怕死了,所以摸到那管沾满血液、滑溜溜的解毒剂的时候, 他想, 我要你们所有人都死!这家俱乐部也好,买家和参与者也好,全部去死!

    他捂着血流成河的伤口,在手术室里翻箱倒柜,找到了一卷止血绷带和止痛针剂, 不知是有人刻意准备的还是他运气好。他用绷带缠紧了腹部伤口, 在手臂注射了止痛剂。

    等药效发挥时间里, 他在灯光下观察那管取自他体内的解毒剂;容器与注射针筒为一体式, 纯净的深蓝色液体在玻璃管内流淌。

    24个人,最好的情况是活两个,他和那个得到解药的人。

    他的优势是,他有进入安全区的钥匙,能在封闭的安全环境下待一个小时;所以,那些总共只能活两小时的人,实际仅有一小时的时限来争夺解药。

    好处是他只需扛过一小时,弊端是这一小时内,想要活命的人将变得穷凶极恶,他们唯一的目的和共同目标就是把他剥皮拆骨。

    为了杜绝由他人下手,他自己取出了解药,痛是痛了点(不止一点),但好歹他掌握了持有解药的主动权。

    若要确保得到解药的人活下去,那么给出解药的时机则很关键,不能提前,必须在两小时内的最后一刻。无论如何,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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