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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女降临永恒的梦之国;

    她附身亲吻可悲的灵魂,为它右肋的猩红色弹洞填上花蜜。」

    这尊小雕塑既然是复刻的原版,那刻字应当和原版一致,被磨平的地方,刻的正是这首诗!

    谁会刻意去记路边一座旧雕塑下的诗句?郁臻也只是占了记忆力的优势,读一遍就能完整地印在心里。

    但这首诗并不算什么答案,甚至只能看做一道新谜语!

    他戳戳杜彧的手背,道:“你帮我想想,麝香玫瑰、明眸、可悲的灵魂……都代表什么意思?”

    经他一说,杜彧也反应过来,从他手里抽走小雕塑,摩挲底座道:“谜底指的是那首诗?”

    郁臻:“是的,Under the Pisces,我猜是这样了。”

    “那首诗是后来刻上去的,一首写给亡灵的安魂诗,没人知道作者是谁。”杜彧把小雕像放到台灯下边,“像皇宫庭院那种,每个月都有数名男仆被折磨死去的地方,工匠会习惯在附近的建筑上刻一首安魂诗,《麝香玫瑰与明眸》只是最不起眼的一首。”

    杜彧意味深长道:“看来这间密室里死过不少人。”

    “这里本来也放了一堆尸体骸骨啊。”郁臻困得打哈欠,睡眼朦胧道,“太难了,连环谜语,不想猜了,让我死吧。”

    “不可以,我不允许。”杜彧忽然摆起他主人的架子,“你算我的私有财产,必须和我共存亡。”

    神他妈私有财产,做个梦你还来劲了。

    但郁臻提不劲和人斗嘴,他花着一张脸,倒在白纸上,昏昏欲睡。

    轮到杜彧拿铅笔戳他脸了,唤道:“你醒醒。”

    郁臻挡开笔,捂住脸,胡言乱语道:“……主人,让我睡会儿吧。”

    杜彧看上他发丝遮掩下薄软粉红的耳垂,动手捏了捏,很受用道:“不让。”

    大约过了五分钟,郁臻真的睡着了,呼吸变得匀稳。

    杜彧拿笔尖戳刺他的脸颊无果,丢了笔,开始自己亲自翻查书桌的几个抽屉。

    有锁的抽屉,杜彧留在了最后。他没有试着去拖动把手,而是走到书桌前面,蹲身弯腰钻到了桌底,并成功在中间抽屉的底板处,找到了牢牢吸在铁片上的钥匙。

    郁臻不仅睡着了,还做了一个诡异的梦中梦。

    而在他因噩梦蹙起眉毛的时候,杜彧用钥匙悄声打开了书桌右侧上锁的抽屉。

    作者有话要说:

    瞧把孩子累的,姐弟俩该给人涨工资了。

    第30章 完美逃亡(十九) 梦中梦

    郁臻的梦中梦始于一个美好的清晨。

    他梦见自己变成了女人, 还是位相貌柔丽的成熟女性,她(他)早上7:30准时从床上醒来,枕侧伴侣的被窝早已没了余温。

    这个梦里他不具备行动力, 只是像灵魂装错了躯壳, 作为第一视角旁观;但官能情感共享, 他可以真切体会到睡醒之后神清气爽的感觉, 以及皮肤对温暖被窝的留恋。

    郁臻还能看见这具身体主人的当下与过去。

    她(他)在照镜子, 她(他)有一头绚烂的金发, 但出于工作原因,无暇打理精致的外表, 长发平时总是挽起遮在手术帽下。

    工作尽管辛苦, 她(他)却甘之如饴,因为她(他)拥有帝国百分之一的幸福家庭, 两位丈夫,一对女儿, 一只宠物。最近她(他)的第二位丈夫怀了身孕, 在闹小脾气;好在她(他)的第一位丈夫温良贤淑,操持家事抚育女儿的同时, 还能匀出精力替她(他)安抚新孕夫。

    今天是星期五, 她(他)吃过早饭梳洗完毕,换上丈夫熨烫得妥帖无皱的工作服,准备出门上班。

    她(他)的两个女儿是一对双胞胎,出生时害她们的父亲活活疼了两天两夜,但老天待她夫妻二人不薄, 她们是如此的健康可爱。

    见她(他)即将出门, 两个十岁的短发女孩追着她来到家门口, 要她(他)亲吻她们的额头。

    郁臻不习惯亲吻和拥抱或亲密接触, 因为没有人这么对待过他。

    但身体的主人她亲了,并嘱托女儿们在学校不要欺负男孩,更不可以惹是生非,不要因为自己姓耶修就轻视其他的同学,要和大家友好相处。

    “可是爸爸说那件事不是我们的错。”大女儿拖着她袖子,睁着无辜的双眼道,“妈妈,你答应过这周末带我们去游乐园的。”

    “是啊妈妈,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小女儿附和道。并仰慕地用白嫩小手摸了摸她胸前别的纯金名牌。

    这时,一条光滑的大型犬从客厅冲了出来。它刚被放出笼子,上翘的卷尾摇个不停,迫不及待地要与主人亲热。

    狗伸着粉嫩嫣红的舌头舔她的手。那粗糙湿滑的触感吓得郁臻想逃离这具躯体,可是他不能。

    狗狗湿漉漉的眼睛充满渴望。于是她揉了揉它的头发,它享受地用脸颊蹭她的手背。

    郁臻窥探到身体主人的内心想法,那是她绝不会宣之于口的事——她觉得她的狗比她交过的每一任男朋友、包括现任的两位丈夫,都要漂亮。

    它的皮肤像牛奶洗过的丝缎,被截短手脚后装上金属脚爪的四肢,皮肤与机械的连接处常年透着樱粉的薄红,细瘦的腰身勒着黑色皮质束腰带,雪白的发丝柔软靓丽,更不用说那张粉雕玉琢的脸蛋。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狗狗呢?即使保养饲喂它是家庭的一大笔开支(以至于她时常加班),她对它的喜爱依旧不能减淡半分。

    她满怀爱意地吻了吻爱犬的头顶,对她的三个宝贝说:“再见,等我回来。”

    这条名贵的人型犬有轻度的分离焦虑症,它不喜欢家里其他人,它只依恋她,每次与她分别,它都会发出细弱的呜咽声。眼看主人就要跨出家门,它突然跳起来用前肢扒住她的工作服——

    “——啊!你这条坏狗!”小女儿发出尖叫,她的脚被狗后肢的金属尖爪踩到,疼得皱起小脸,并挥舞手臂打在它的雪白的背脊上。

    她立即叱责女儿的行为:“不可以这样!”

    小女儿撅着嘴委屈地放下手,但仍气不过,狠踹了一脚狗的后腿,扭身跑回了餐厅。

    “妈妈你别生气,我去看看她。”懂事的大女儿去追妹妹。

    狗狗玉白的背部显出挨打的红痕,它的皮肤极其娇嫩细薄,此时疼得原地打转,尾巴拖在屁股后面扫着地板。

    她叫来佣人带它去上药,狗被佣人牵着脖子上的银锁链带回屋子,它三步一回头,依依不舍地望着她。

    她叹了口气,捡起狗扑她时弄掉的金色名牌,放进工作服的衣兜里。

    名牌上写着她的名字:【艾琳·尤诺弥娅·耶修】

    临行前,艾琳低头检查衣着,发现她的鞋子表面被狗爪踩出了梅花印;她撇着嘴,打开鞋柜,换上了上周刚买的新皮鞋。

    郁臻忘记了他在梦中,他想,这大概是他对死者不敬的现世报。如果他没有踢飞艾琳的腿骨,就不会魂穿到她临死前。

    耶修家族历史悠久,名声赫赫,并在帝国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她们自古以来人丁单薄,宛如受到诅咒一般,大部分孩子活不到成年;到艾琳这一代,仅出生了她一个女孩,与她同父同母的弟弟不幸早夭。

    艾琳认为自己的母亲不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从她记事起便很少见到母亲,母亲不关心家族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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